因身体原因解除了劳动合同
温州市鹿城区律师网
2025-04-03
您咨询了因身体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您在医疗期内被解雇,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具体操作:先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证明等证据,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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